关于五兴白龙村卫生室新农合违规处罚通报
各村卫生室:
20xx年x月x日,县合疗办考核组对五兴村卫生室新农合工作进行了抽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我院领导高度重视,12月x日,院长何超依照县合疗办反馈意见,带领合疗科及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负责人,对五兴、白龙、溢水、六陵等村卫生室新农合及药品三统一工作再次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于12月x日召开医院合疗、药品三统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五兴、白龙村卫生室新农合违规处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新农合门诊统筹资料不规范。接诊患者时未即时开处方,存在补处方及超前开处方行为,补偿登记表患者签字不实等。
2、未严格执行专用处方制度。存在私自印制处方行为。
二、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管理,切实维护新农合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执行政策的规范性,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违规处罚规定》和《定点村卫生室服务协议》,经研究决定,给予五兴村卫生室1000元、白龙村卫生室500元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以观后效。同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五兴、白龙村卫生室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对照新农合工作要求,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规范、提高上狠下功夫,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各村卫生室要以此为戒,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做好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工作认识,规范操作,完善资料,切实用好新农合基金,更好的为村民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二〇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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