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生存、生活教育与人民警察的人生观
宋奇飞 思政部教师 教授
第一节 生命、生存、生活
生命、生存、生活,三者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共同描绘着包括人在内的生物体的基本性质、存在状态和具体形式。
一、生命的三种形态
1.自然生命:恩格斯: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形式,其特点不断进行新陈代谢,一旦停止,生命就随之停止,结果便是蛋白质的分解。
现代生物学:生命是生物体所表现出来的自身繁殖、生长发育、新陈代谢、遗传变异以及对刺激产生反应等的复合现象。
2.精神生命:狄尔泰:生命不是实体,而是活力,是一种不可遏制的永恒冲动,是一股转瞬即逝的流动,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力量。
3.社会生命:生命的活力通常是建立在集体的基础之上的,离开了集体,个体生命就难以维系,活力也将随之消失。以集体为基础的生命表现为关系生命,称为社会生命,包括亲缘生命、族群生命、组织生命等多种形式。
二、生存——生命的发展过程
1.生存的含义:生存,特指生命系统的存在和生长变化,有时也泛指自然界各种事物保持其存在及发展变化。概括地说,生存就是事物存在及发展的状态,它的反面是“死亡”或“灭亡”。
2.三种生存状态
(1)增长:存在且生命的活力在逐渐增强;
(2)消退:存在但生命的活力在逐渐减弱;
(3)停滞:存在但生命的活力既不增强、也不减弱。
3.生命的发展过程:从生命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来看,每个正常发育和成长的生物个体都会经历出生、增长、停滞、消退、死亡的五个阶段,不同阶段表现为不同的生存状态。
三、生活
1、内容概念:狭义的“生活”:指人在生存期间为了维持和繁衍生命所必需从事的不可或缺的活动,基本内容是食、衣、住、行等活动。广义的“生活”:指人所从事的各种活动,可以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种类型
2.生活的形式:
(1)家庭生活:与家庭人员共同进行的,有利于维持家庭关系而进行的各种活动;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