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全面开展了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在学校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学院的精心组织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为了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把社会实践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总结实践工作经验、完善实践工作机制,展示实践活动成果和实践团队风采,进一步推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化、规范化、基地化和长期化发展,学校决定对今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1. 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针对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二级分团委设置。
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工作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本单位领导在人员组织、经费投入、措施制定等方面高度重视;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效益,且有相关的新闻报道。
(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并按照校团委的部署开展各项社会实践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社会实践任务,社会实践学生参与人数不低于全院人数20%。
(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并按照校团委的部署开展各项宣传信息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宣传信息工作,并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广泛的影响。
(4)积极贯彻落实党组织的指导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的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
(5)拥有社会实践优秀基地并结合实践基地开展了具体的服务项目,有一定规模,且形成特色;实践活动受到实践地党政团的大力支持和群众的普遍欢迎;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了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的学院优先考虑。
2.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针对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所设置。
评选条件:
(1)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密切结合当地需求,充分体现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切实为当地群众提供帮助,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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