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工伤发生经过报告

工伤发生经过报告

员工周青待于 20xx年10月19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在压机车间上班时,右手中指不慎被压机碰伤,经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右手挤压伤。

特此报告!

平阳县勤丰宠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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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受伤人员对受伤经过的陈述(工伤鉴定)-格式

受伤人员对受伤经过的陈述

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受伤时的工作单位?何时进该单位工作(工种)?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3、事故经过?

4、何时、何地在何医院治疗?诊断结论?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年 月 2 受伤人员签名: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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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细致的了解与体会,在工作之中学到了很多课本以外的知识和技能,在不断提高的同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问 题—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技术员!下面我谈谈自己对工作对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技术员的认识和理解。

首先,作为工程技术人员要有“技术含量”。工程技术是技术员的基本技能,是一名技术员指导施工的基本依据,是决定工程质量的主要元素。技术,不单单是指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还有对现场施工工作的安排,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对施工结果的预知能力,即对工作的专业性、指导性及熟练性。另外,工程技术人员要有全面的技术,应掌握制图、测量、试验等技术技能,在各个方面能独当一面。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一名技术员如果没有过硬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技术技能便无法指导施工,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对工程施工起不到作用,所以说,技术员的“技术含量”是决定其合格与否的关键因素。

其次,全局观念对技术员来说亦非常重要。全局观念主要体现在对工程的了解与掌握上,具有全局观念的技术员会在一项工程施工中想到其他部位施工,会对施工过程,施工步骤进行适当调整,以方便施工的全面、连续展开。例如在桥梁基础施工中会考虑到首先对桥台部分进行施工,以方便桥梁两面的路基施工,这对于工程进度来说起到很大作用。具有全局意识能避免施工中的“.. 近段时间工作中不足缺点与整改措施

前段时间通 过 工区领导 系列的学习与 “学、练、提” 活动,我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工作的责任心得到了加强。 但同时 我也很清楚自己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与缺点,自我的总结和领导同志们的批评和指导,对我今后的提高是十分必要的,我的缺点与不足自己总结可有以下几点: 1. 敬业精神尚可,但工作主动性不足。

具体表现为:一是过去我在工作中的开拓创新的意识和专研好胜的精神,在现在的工作中少了一些,多了些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习性。也多了一些自己感觉到是事倍功半的东西。二是对 自己 工作只限于宣传、上传下达有关文件精神和听领导的安排,而在具体工作中如何结合本 工种 实际进行开拓创新,搞出特色上,没有自己的工作创新思路。 分析原因:就是责任心,责任意识不够强。认为自己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应该说,我也是一个有抱负的人。这种抱负不是追求政治仕途,而是对所忠爱事业的追求和奉献。尽管自己年龄不算很大,在 采煤 单位工作时间不是很长,在接触了 采煤 单位的实际和身边的一些人和事,我为之也激动和兴奋过,也想象 采矿 人一样做出一番业绩。但是随着 采煤 单位 现代化机械程度加大 的进程,看到 矿以及工区安全生产大好前景与美好 的未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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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工伤案件经办心得

工伤案件经办心得

1. 工伤人员住院期间,有关病历资料应妥善保管。结案时费用报销属必要资料的有:

(1) 医疗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

(2) 病历本

(3) #5@p

(4) 住院费用清单

(5) 住院记录、出院小结

(6) 其它

2. 部分重症患者需要转往上虞地区以外就医的,需要在转院之前在上虞工伤保险经办部门(便民中心12号窗口)办理转院手续审批表,之后才可转院。

3. 医疗期需注意期限,超过12个月的要进行医疗期延长申请,申请部门为劳动局工伤工资科(劳动局2楼),审查地点在百官街道卫生院(保驾山路258号),需要费用280元。确认需要延长的,才继续预付医药费进行治疗。确认不需要延长的立刻办理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与医疗期延长申请属同一流程,申请部门、审查地点和所需费用都相同。此审查每2个月进行一次。

4.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一般都由医院护工进行护理,医院没有护工的,由公司指定人员进行护理,如果职工方有人选(亲属)的,可以由职工亲属进行护理。护理费按独用护工市场价进行支付,此护理费中不包含差旅费、餐费、住宿费等任何费用。如果护理人员

为公司职工,其护理期间按事假计考勤,绩效等皆为零;也可按照因公出差对公司职工护理人员进行计费,交通费全额报销、餐费按出差补贴计算、住宿费按出差标准计算,护理期间考勤正常计算,绩效按平均绩效计发。

5. 工伤期间如果医疗期较短,可全额发放工资,如果医疗期较长,可先发部分工资,待结案时再补差额。工资全额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保险计算在内)。

6. 工伤职工住、出院最好由经办人员办理,这样能最大限度的保留资料的完整性,如果职工方能办理完备,也可由职工方自行办理,不过要事先说明应向院方索取的资料的全部内容。住院费用钱款也应由工伤经办人员管控,职工方只需留下部分生活费。对住院期间的开销应事先说明清楚,能报销的部分要提供正式#5@p,收款票据、超市#4@p等票据不能拿来报销;不能报销的部分要由职工方自行负责,对出院时提供的#5@p要列出明细,所有花费都要提供明目。能报销的部分包括必要的住院生活用品、餐费(按出差标准)、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不能报销的部分包括非必须的住院生活用品、超过出差补助标准的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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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超过60岁交通事故算工伤

潍坊首例60岁以上人员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赔案例

60岁以上也能认定工伤,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双赔-------潍坊首例60岁以上人员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赔案例

潍坊市坊子区某工厂工人代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笔者前期代理了交通事故索赔案,在肇事方赔偿到位、交通事故案结案之后,死者家属提出要求,因过年时交通事故已经致其亲属死亡,工作单位没给分春节福利,甚至死后都没来看望一下家属,因此要求单位承担一定责任。笔者到劳动部门提出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局认为该工人已经超过60岁,不予受理该申请,笔者代理申请人起诉劳动局,打了个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劳动局应该受理该申请,受理后劳动局经过调查,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经调查认为工伤属实,最后单位撤回了复议申请,该案起诉至坊子区劳动仲裁委,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单位赔偿死者家属5万元,为本案画上一个圆满句号。笔者代理这几起案件过程中感受颇多,认为存在两个法律难点问题:

一是交通事故同工伤责任能否双赔,如果可以双赔,如何处理诸如丧葬费等重合的赔偿项目?二是死者死亡时已经年满60周岁,理应属于退休人员,在发生事故伤害后能否认定为工伤?

对于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第三人侵权导致发生的工伤,受害人既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又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为第三人侵权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而工伤责任属于社会保险法范畴,两者并行不悖。但两者如存在重复的赔偿项目,则就要进行核减,比如医疗费和丧葬费,只能支付一次,不可能治疗及火化两次,其他的不重合的赔偿项目,是可以同时主张并获得双重赔偿的。比如侵权法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和劳动法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可以同时主张,死亡赔偿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也可以同时主张。

对于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虽然劳动者年满60周岁,只要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且没有享受相关的退休待遇,就可以要求获得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xx)行他字第10号)》中明确规定单位聘用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发生工伤,应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且该院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中也明确离退休人员退休后返聘,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如发生工伤也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处理。从法理上来讲,尽管劳动者超出退休年龄,但只要没有享受到退休待遇,就应认定其为劳动者,其与单位之间就能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工伤就应依法获得确认并享受到相关待遇。本案作为潍坊首例超过60周岁人员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的案例,具有极为典型的案例,最后调解结案,双方都各让一步,也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家属和单位都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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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经过二年半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

经过二年半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学习工作管理能力,用业余时间学习紧张有序,边学习边工作,学好专业,扩大知识面,汲取知识,不断锻炼自己工作能力,从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要求。我系统地学习了工商管理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具有了较强的理论素养,并在实践过程中将理论与实际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为了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我认真学习本专业开设课程,努力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技巧,力求理论知识的纵深化。通晓英语,已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曾参加过英语口语培训。在学校期间主要学习了,《财务管理》,《组织行为学》,《管理学》,《质量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谈判及市场营销》等专业课程。同时在老师的指点下,在知识的熏陶中,在实践的砥砺上,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本科大学生。

通过对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首先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知识面广,适应工作实践能力较强。二是实践能力,工作实践,企业管理,商务会计等。学习与社会实践联系有较强的协调、工作组织能力提高。三是专业训练及模拟,管理工作流程改造计划,现实工作问题处理。二年半工商管理学习基础课,努力完成学业,取得好的成绩。通过学习在今后实际工作之中,遇到问题能急时针对性的处理,由此锻炼自己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未来的我将以实际行动去证明自己的能力,考验自己的意志,接受一切新的挑战。

作为新世纪的年青人要不断努力学习进步,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当今社会改革迅速,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这一前提要求我们每个人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不断完善自己,敢干创新,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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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予认定工伤代理词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原告蒋的委托和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蒋诉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丹人社工受决字(20xx)645号)的原告蒋的委托代理人。根据本案事实及有关法律,代理人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代理人认为,被告仅因原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对其认定工伤的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法律依据不足。

一、本案中,被告丹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行政机关,具有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的职责。但其仅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蒋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不足。丹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依据的《省劳动厅批复》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作出,而《暂行办法》颁布于19xx年x月,规定退休、退职人员的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其劳动者主体和用人单位均与本案所涉的蒋及其单位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暂行办法》是规范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退休、退职及其待遇的依据。该《暂行规定》也未禁止退休、退职的人员继续劳动。这些人在工作或者劳动中受伤,能否进入工伤认定的行政确认程序,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因此,年龄不能成为丹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唯一理由。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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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单位是否盖章不是工伤认定的必经程序

单位是否盖章不是工伤认定的必经程序

20xx年x月,农民工老王与某建筑工程公司订立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领取了工作服及劳动工牌。同年x月x日,他在来公司承建的某建筑工地担砖上脚手架时,由于脚手架湿滑,不慎从30米高的脚手架上坠下,经医院抢救,终于挽回了生命,但也造成脊椎严重伤残,永远站立不起来了,且花去医疗费50000余元。

老王遭受伤害以后,公司一直未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转眼到了20xx年x月,老王经人指点,认为,自己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所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于是,老王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对其伤害事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但遭到公司拒绝。老王便以个人名义向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了劳动合同书原件、事故的人证、工作牌、工作服原件及医院证明。可又收到该局不予受理通知书,理由是,老王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用人单位意见”栏上,用人单位未签字、盖章,故不予受理。眼看申请工伤认定“一年”期限将至,老王一怒之下,以一纸诉状,将该市劳动保障局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法规,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

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且在受理时效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本案中,某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法定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以用人单位未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为由而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缺乏法律依据,故判决:撤销某市劳动保障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通知书,限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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