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备忘录
(甲方名称) 与(乙方名称)签订
本谅解备忘录(“本备忘录”)于〔日期〕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名称〕,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甲方组织形式〕,法定地址位于〔甲方法定地址〕(以下简称“甲方”);与
〔乙方名称〕,一家根据〔乙方所在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乙方组织形式〕,法定地址位于〔乙方法定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前言
(A)〔甲方情况简介〕
(B)〔乙方情况简介〕
(C)〔双方拟从事的交易情况简介〕(“本项目”)
(D)双方同意,在本项目实施前,双方需各自取得公司内部所有必要批准以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同(统称“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具体条款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E)双方希望通过本备忘录记录本项目目前的状况,本项目具体内容经过随后谈判由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最终确定。
因此,双方特此协议如下:
1. 双方已达成初步谅解的事项
〔列举双方已经达成初步谅解的事项〕
2. 双方拟进一步磋商的事项
〔列举双方拟进一步磋商的事项〕
3. 双方在签署本备忘录之后应采取的行动
3.1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本备忘录签署后〔 〕天内就项目合同条款开始进行谈判,以在〔日期〕当日或之前完成该等谈判工作并签署项目合同。
〔说明双方需采取的其他行动〕
4. 保密资料
4.1 本备忘录签署前以及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一方(“披露方”)曾经或者可能不时向对方(“受方”)披露该方的商业、营销、技术、科学或其他资料,这些资料在披露当时被指定为保密资料(或类似标注),或者在保密的情况下披露,或者经双方的合理商业判断为保密资料(“保密资料”)。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以及随后〔 〕年内,受方必须: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