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人民政府文件
邵政综[20xx]223号
邵武市人民政府转发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xx]2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加强消防工作,提高我市火灾防控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宣传,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引导、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意见》精神,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年度考评内容,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二)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步骤地向社会和广大公民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意见》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关心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局面。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