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文渊、刘丰玉合川石马街住房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 汤文渊 ,性别 男 , 年 月 日
出生,民族: 汉族 ,现住 ,
身份证号: 。
立遗嘱人:姓名 刘丰玉 ,性别 女 , 年 月 日
出生,民族: 汉族 ,现住 ,
身份证号: 。
我们两位立遗嘱人为夫妻关系,共有 三 子女,分别为:汤献明 (子)、汤庆华(女) 、汤丽飒 (女),本遗嘱中房屋受益人汤川系汤献明之长子。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 年 月 日取得了位于 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
2、汤文渊、刘丰玉自愿将 该房屋赠与汤川个人,房屋过户也只能过户到汤川个人名下,汤文渊、刘丰玉拥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权,汤川过户后不能将此房屋卖 1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