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技巧与体会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的执法文书之一,办案所要收集的第一手证据,它是对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的调查活动的客观记载。可记录许多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是用来固定证据的重要手段。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依据。是按执法程序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所形成的文字。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时认定事实的直接证据。因此它在行政案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直接涉及到笔录的有效性,但是如何提高《现场检查笔录》的有效性和制作质量呢?以下是笔者结合几年来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验和教训对一些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把握原则和方法的浅显体会,同大家共商榷。
一、现场检查笔录常见的问题
(一)程序不合法
1、不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的程序。国家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中没有预设填制执法人员姓名和执法证号的空白处,在书写笔录时很容易将出示执法证件情况和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忘记记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才能依法实施检查,未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就无法证明遵守了法定程序。
2、现场检查笔录终了处无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有的笔录只有1名执法人员签名,有的笔录只有当事人签名而执法人员忘记签名,这就无法证明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是2人以上。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用语不规范
1、使用模糊性语言。对物品数量描述时使用“大约”、“大概”、“估计”等模糊词语,或“多”、“少”、“余”、“左右”等不定词语,用“卫生一般”、“垃圾遍地”、“冰箱里乱放东西”、“制度不健全”等抽象的词语代替具体的描写,这是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的一大禁忌。
2、使用简略语甚至写错别字。使用含义不清,容易发生歧义的简略语,如“无证经营”、“无证上岗”、“无三防设施”等。这种简略语不能准确具体的描写出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