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罗湖区政府工作报告咨询服务、
PPT制作合同书》的审查建议书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我所已详细阅读贵局与深圳市天致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20xx年罗湖区政府工作报告咨询服务、PPT制作合同书》,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上没有发现服务方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现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为增强合同的严谨性,建议贵局将签约地点明确为:“深圳市罗湖区”。
二、为增强合同首部表达的规范性,建议贵局删去“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和深圳市天致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的内容,并将“在真实、充分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改为“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三、为了明确乙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建议将合同第1.2条中的“咨询成果提供电子文档”改为“乙方依据咨询服务的内容,按甲方要求制成相应的电子咨询报告。”
四、为了明确咨询成果的验收,建议贵局明确第三条中“使用单位”的具体名称,并将“咨询服务和PPT制作采用使用单位审阅通过方式验收”改为“咨询服务和PPT制作的验收以通过使用单位审阅为准。”
五、为了明确付款金额,建议贵局将约定在第四条第2款中的合同总金额规定在第一款中。
六、为了维护贵局的权益,建议贵局审慎考虑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否符合支付的实际情况要求,避免因支付迟延而违约。
七、为了维护贵局的权益,建议将合同第四条第2款中的支付方式改为:“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税务#5@p,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将前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八、为了明确甲方的违约责任,建议贵局将第五条第2款改为:“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为了明确乙方的违约责任,建议贵局将第五条第3款改为:“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咨询报告时,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