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成果
截止到XX年x月x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完成了国务院和卫生部提出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全国1,320,648户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采购索证制度;对县城以上城市发现的150,408户无证餐饮单位进行了查处,无证单位查处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以上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问题;对全部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和642,269户农村餐饮单位食品原料使用情况进行了普查,杜绝了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在全国1,297,858户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8%。专项整治期间,全国报告的较大食物中毒事件177起,中毒4047人,分别比XX年同期下降15.3%和39.9% ,31个省(区、市)食物中毒发生起数和发生人数比XX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在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国卫生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594,709人次,整治重点区域30,048个,检查餐饮单位4,618,168户次,对每个餐饮单位平均监督次数为3.1次;共查处违法行为121,537户次,其中,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77,743户,立案查处40,758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1,945户,移送司法机关197起,罚没款金额6,655万余元。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使已往在餐饮消费环节卫生监督方面存在的诸多症结和难点问题得到纠正或改善,对今后进一步提高餐饮消费安全水平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是彻底解决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问题,减少了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餐饮单位普遍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餐饮单位食品溯源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实施,调动了餐饮单位自觉加强卫生管理的积极性;四是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受到各方面重视,充分发挥了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五是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得到进一步体现;六是对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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