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主持人的
总结讲话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
今天,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开展这样一个活动,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及时的,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刚才,市上的领导给我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宣传课,可以说得上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春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熟视无睹,对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诲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诫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记得有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此,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了解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可耻,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和犯罪行为。
大家都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可能会渗透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如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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