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药械安全监管工作
1、着力确保奥运期间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药品安全工作方面,坚持突出重点,促进规范,着力抓了六项工作。一是下大力气抓好未加注“运动员慎用”标签的含兴奋剂药品补注工作。自市局3.14会议后,我局即积极开展行动,进行认真研究和工作部署,组织全局力量对涉药单位重点是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10家在规定的时间内尚有未加注“运动员慎用”标签的企业,按规定撤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从而保证了奥运期间无兴奋剂药品事件发生。二是全力抓好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全凭处方销售工作。对全县8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严格凭处方销售,经过多轮检查,所有企业都做到了这一点,致使奥运期间未发生因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不良事件。三是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行为,特别是经营企业购进药品时要保证票货同行。经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和企业的积极配合,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渠道实现了规范化,基本杜绝了假劣药品,保证了药品质量。四是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药师在岗执业行为。要求药师不在岗时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通过采取对重点企业增加监管频次等措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五是有效地组织了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全县有100多人拿到了岗位技能鉴定证,做到了持证上岗。六是加大了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在奥运期间发现的案件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事,整个奥运期间共立案13件,撤案3件,办理简易案件69件,抽检15个批次,实现罚没收入5万多元,有效地震慑了违法分子。
2、继续开展药械市场规范秩序建设,努力创建药品安全放心县。
一是深入开展药械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药械经营使用行为。除奥运期间的专项整治外,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局工作是实际,先后开展了查处假冒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相关产品、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等专项检查10余次。强化了药械源头治理工作,提高了辖区内的药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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