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外事接待处处长(副处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办公室外事接待处处长(副处长)的任职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外事接待处处长(副处长)的工作。
2 任职条件
2.1 热爱港口,效忠企业,工作责任心强,能严守企业秘密;
2.2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相应的能力;
2.3 了解港口情况,熟悉办公室业务,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各项工作;
3.2 负责国家机关、省、市来港口访问、考察和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交流的领导及其团体的接待工作;
3.3负责接待应邀来港口进行参观考察、经济洽谈、投资贸易的来宾、名知人士、专家、新闻记者;
3.4提出制订公司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公司涉外事务;
3.5围绕公司发展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公司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并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公司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
3.6负责领导外出开会、参观学习、考察、外事活动的联络、协调及服务工作;
3.7负责领导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接待服务;
3.8负责领导公差的机票、火车票的购买工作;
3.9及时做好接待档案、照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3.10由办公室主任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4 责任与权限
4.1对所负责的信息沟通的正确性与及时性负责。
4.2有权根据公司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要求,安排各单位、各部门临时工作。
4.4对外事接待的质量全面负责。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公司薪酬考核小组按《员工薪酬分配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本标准按公司《管理工作考核否决办法》检查与考核。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