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执纪办案,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有效实施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今年来,我局按照市纪委案件检查工作的指示要求,紧密联系水利系统反腐败斗争实际,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惩处”职能,尤其是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狠抓案件检查工作,推动了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案件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查办案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惩治腐败的最有效手段,我局一直以来都把查办案件放在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对违纪违规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贪污受贿案件,利用谋取私利的案件、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案件,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一查到底,追究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把手把查办案件工作直接抓在手上,对案件工作及时研究,经常过问,定期督促,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更是亲自组织协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增强查案意识,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协助和支持办案工作。
二、 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掌握案件查办的主动权
案件线索是纪检监察部门执纪办案的前提和基础。我们
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工作管理的同时,对直接、有效、可靠的案件线索,予以高度重视,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信访举报中往往隐藏着不少有价值的线索,通过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深入分析,从中确定突破重点,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二是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厅长信箱、市长信箱、书记信箱、网络舆情等途径捕捉信息,加以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简单的肯定或否定,有时一个不起眼的小线索,经过调查,往往就是一个案件。三是高度重视审计部门的信息。专门成立了审计科,专门对局属各单位、乡镇水利站的财务收支情况,对各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往来帐目清理、大额现金支付、报销手续等方面发现问题的及时跟踪。四是从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线索。我局在手工程项目较多,招投标活动也较频繁,去年我们在招投标评审过程中,通过查光盘,看投标文件,共发现监察确定废标15个,共对两起招投标串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江苏水建、镇江水建等4个单位进行了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40万元,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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