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进展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xx]37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昭政发[]20xx)40号)和《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准确科学、规范有序、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任务,鲁甸县成立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并按相关要求开展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为做好普查工作,我县派专人参加了昭通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我县也及时成立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任副主任,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资、县统计局、县民族宗局、县档案局、县科协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物管理所,由马梦麟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绍芬、
许靖、丁永曜任副主任,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宣传报道、经费筹措、组织培训、编写简报、信息上报、数据审核、汇总验收、总结表彰、名录摘编、书籍出版等日常工作。
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成立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队,由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杨绍芬同志任队长,文物管理所全体人员及乡镇文化站长为队员,负责全县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工作,对各单位、各乡(镇)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完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
经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印发 了《鲁甸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制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普查登记表填写示例及说明》。于20xx年x月x日召开了全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动员大会,罗发洪局长在大会上作了动员讲话,田国亮同志对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原则、步骤、总结进行了培训,杨绍芬所长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就相关表册填写进行了说明,马梦麟副局长主持会议并就普查工作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局机关还抽调10人参加普查培训和普查工作。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