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街道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总结 按照天长市委《印发〈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街道立即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阳光村务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天长街道党工委(20xx)65号《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现将目前工作总结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农经[20xx]101号)和天长市纪委等部门文件的要求,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成立了天长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及时地安排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2、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培训工作。我街道召开了天长街道“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宣传动员培训会。会议由天长街道“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社区、村书记、主任、文书、出纳会计、农经站工作人员等百余人参加。会议一是学习传达了《印发〈关于推
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天长市农村集体“三资”和委托代理服务动员培训会议精神;二是宣读了天长街道工委《关于成立天长街道“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是学习了《天长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是宣布了培训业务人员分工名单;五是由业务人员对参会人员进行“三资”清理业务进行培训。
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
按照市纪委《关于〈天长市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关于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力求把此项工作开展好、落实好。
1、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按照要求,街道党工委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督促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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