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
为提高员工外出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使机构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真正使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员工达到增长见识、开阔思路、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目的,结合机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及宗旨
宗旨:我机构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目的在于开发机构人力资源,拓展员工知识范围,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机构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机构共同成长,提升机构管理水平。
基本原则:坚持工作需要、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离开自治区到内地及其他地方参加学习、培训时间在3天以上的机构所有员工。
三、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具体要求
(一)外出学习培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
1.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
2.前往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学习培训内容不相符合的;
3.非正规培训机构举办的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
4.因工作需要不宜外出的。
(二)严格执行外出计划。
外出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人数、路线、时间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变路线、增加外出人员、增访与外出任务无关的地区、延长在外逗留的时间。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参加学习、培训的员工个人自理。
(三)严格事前审批和事后报告制度。
所有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必须持参加学习培训的通知文件和领导批示、报名表到办公室办理《中国某某机构参加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持《审批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并由所属部门出具工作交接(安排)妥当证明,方可离开机构。科以上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必须由机构主要领导签字。如遇特殊情况或时间紧迫,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或在学习、培训回来后补办相关手续。
对于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一律采取述学制度。员工学习培训回来后,必须在返回机构一周内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按照统一格式撰写),并经由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向机构主要领导汇报学习情况,机构领导通过汇报材料了解员工学习培训情况,确认其学习成绩;同时也为机构领导探讨和总结先进管理经验提供依据,通过一人学习,使大家受益。如需扩大知晓范围,组织相关宣讲会、报告会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讲人和参会人员等事宜,认真宣讲,确保宣讲效果,实现学习培训成果共享、资源共享,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