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最大的实际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总结世界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具有特定内涵的新概念,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第一次。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总结建国以来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作出了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准确把握了我国的基本国情。
3、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
4、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了系统阐述,并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表明党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认识的一次飞跃。
6、十五大,进一步强调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标志着我们对这个理论的认识走向了成熟。
7、十六大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明显的过程性特征,是我国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长达百年的社会发展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和主要特征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
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党的十三大概括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3、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意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
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论断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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