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中心对信贷操作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
摘要:信贷操作风险的防控历来是基层金融机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农行盐城分行积极探索实践放款中心运作模式,实行“全品种、全流程、全区域”的统一制度标准,集中规范运作,实现了效益与安全的同步健康发展。配方较详尽地阐述了放款中心的基本制度设计,并着重就如何落实担保条件、用信条款、合同文本和资金使用监督等内控环节做了总结,可操作性强。
20xx年4月,农行盐城分行作为试点行成立放款中心。这是在江苏省分行的直接领导下,由省分行工作组会同盐城分行历时近两年的摸索与磨合,充分借鉴吸收同业既有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而建立的符合江苏农行实际的放款中心运作模式。运行至今一年零4个月,盐城分行已实现放款中心“全品种、全流程、全区域”的集中运作。今年以来共办理信贷业务发放13125笔,金额 87亿元,其中签订合同15320笔,放款审核13125笔。
笔者作为放款中心的一员,亲历这一年多的放款中心成长之路,感触颇深。放款中心的成功试点对于信贷业务运作的专业化、信贷流程操作的规范化、信贷经营管理集约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和积极的作用。
众所周知,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三大系统性风险,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过程也是这三种风险集中体现的过程,尤其是操作风险。近几年随着我国
经济的高速发展,信贷操作风险案件频出,给银行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信贷业务中欺诈、违规操作等现象严重,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建立相应的防范机制已成为了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十分迫切的问题。 放款中心的建立主要目的就是防范信贷业务中存在的操作风险,作为一个专职防范操作风险的部门,它能够更专业更有效地发现并排除潜在的操作风险,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通过实际工作,笔者认为放款中心对于信贷操作风险的防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防范了用信条款不落实的风险。集中放款后由放款中心审核人员审核贷前用信条款落实情况,当所有贷前先决条件完全符合后才能发放贷款。这样有效杜绝了“贷前审批限制条款和管理要求不落实”等常见问题的发生。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