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合作社理事会记录

理事会纪要

时 间:20xx年x月x日

地 点:合作社会议室

召集人:王**

参加人:王**、王**、李**

经全体理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一致通过成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会;

2、选举王**为理事会理事长;

全体参加人签字(盖章):

二020xx年x月x日

设立大会纪要

时 间:20xx年x月x日

地 点:合作社会议室

召集人:王**

参加人:王**、王**、李**、王**、王**

经全体设立人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一致通过成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选举王**、王**、李**为合作社理事;

3、推选王**为合作社执行监事;

4、通过合作社《章程》;

5、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作社设立人对合作社理事、执行监事依法进行任职审查。经审查,所有任职人员符合国家法定任职条件;

6、委托王**全权代表合作社申办注册登记事宜。

全体合作社设立人签字(盖章):

二0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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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合作社理事会议纪要

灵台县顺康平凉红牛养殖农民专业

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法》的有关规定,灵台县 顺康平凉红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 20xx年9月15日 在 灵台县康庄牧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了设立大会,本次会议由 景有林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成员 5 人,实到 5 人,与会成员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议设立 灵台县顺康平凉红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合作社住所: 灵台县什字镇中永村 。

三、合作社的经营范围: 肉牛养殖、饲草料采购、成品牛只销售、病疫防控、技术指导等相关服务。

四、合作社的出资额: 人民币:陆成元整(60000.00)。

五、合作社的组织机构: 成员大会、理事会,理事会成员3名,设理事长1名。

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20xx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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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设理事会)

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设理事会不设监事会)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参加人员:

会议记录:

会议议题:表决通过筹办情况,出资情况,表决通过合作社章程,选举本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经理。

会议内容:本次设立大会由 召集并主持,经全体成员协商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成员代表 向大会作筹办情况报告,经与成员审议,一致同意该筹办情况报告。

成员具体出资情况

二、表决通过合作社章程

成员代表 向大会介绍合作社章程的起草经过和主要内容,经与会成员讨论一致同意通过本合作社章程。

三、选举理事长、理事

成员代表 向大会介绍理事长及理事候选人员名单,经与会

成员讨论后,一致选举 担任本社第一届理事长并为法定代表人,选举 、 、 担任本社第一届理事

四、选举执行监事

成员代表 向大会介绍监事候选人员名单,经与会成员讨论后,一致选举 担任本社第一届执行监事。

五、经理聘任

经理事长

六、委派

全体设立人签名:

提名与会成员讨论,聘任 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担任本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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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xxxxxxxx合作社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3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作为全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规定主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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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理事会会议记录

理事会会议记录

哈密市花园乡雪峰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附:理事会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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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XXXXX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三条 理事会由 XX 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 XX 名,理事 XX 名。理事会社员由社员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因工作变动,理事会成员资格自动取消,所缺理事会成员需由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重新选举产生。

第四条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管理机构,理事会职责:

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大会决议;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大会审议;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大会审议;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或解聘须报请监事会批准执行;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五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

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监事长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部分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六条 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七条 理事会社员必须经常深入社员中,调查研究,了解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解决;理事会要虚心听取社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

接受社员及监事会监督。

第八条 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主要职责: 主持社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组织实施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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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不设理事会、监事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凤山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由 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定名为:凤山县 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 元。 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

本合作社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三条 本合作社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依法为成员提供 生产技术资料的购买, 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 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四条 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证件号码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成 员

第六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农民和相关业务人员,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可以吸收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七条 欲加入本合作社者,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维护合作社利益;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依照章程规定享有权利。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八条 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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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不设理事会)

**县**林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0##年8月1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20##年5月5日重新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名称:**县**林果种植农民专合作社。

第三条  本社住所:**县**乡**村。

第四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五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林果种植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以上业务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第六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八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九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 本社出资总额:壹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本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理事长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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