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实制度的建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基本格式应包括会议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样例附后)。
(一)标题。即会议名称,例如“中共××市委第×次常委会议记录”、“中共××市××局党组(党委)第×次会议记录”、“中共××县(市、区)委组织部第×次部务(部长办公)会议记录”等。
(二)会议组织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年×月×日×时至×时)、会议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的姓名和职务;缺席人缺席原因等。
(三)会议内容。会议内容是会议记录的主要部分,包括:会议议题,例如“关于××县(市、区)、××局、××公司的干部任免事项”;主持人讲话内容;汇报人的姓名、职务及主要汇报内容(逐人逐项汇报);到会人员对任免事项的意见和会议讨论发言情况;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及形成的决定(逐人逐项表决);遗留问题;有关回避的情况及其它内容等。
(四)结尾。结尾另起一行空两格注明“本次会议结束”字样。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