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 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

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

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

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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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20xx年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评选20xx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二、名额分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给我校的名额指标,结合各学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人数(不含2014级新生),将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0xx年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备注:各学院奖学金名额数=(奖学金名额指标数/全校参评学生总数)×各学院参评学生数

1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需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5.评定学年内达到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或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6.在重庆市及以上科技、学习竞赛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者,在达到其他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7.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在具备其他条件时可优先评定: 外语专业:二年级国家大学外语六级(或全国高校专业外语四级)及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重庆考区)计算机二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者;

非外语专业:二年级国家大学外语四级及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重庆考区)计算机二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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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xx年第55号

主题: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现将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67号)、《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70号)进行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定机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申报制。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符合条件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请,本人未提出申请不能获奖,不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获奖。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各学院(系、中心)国家奖学金推荐包括候补名额。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1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xx年第55号

主题: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为准。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一般应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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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学院评语模板(13-14学年)

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理由模板:

我来自苏北的一个县城的低收入家庭,在学习中勤奋好学,时刻提醒自己努力上进,认真学好每一门课程;在生活上,勤俭节约,我还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做兼职以减少父母的负担。在大二期间我担任班里生活委员,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帮助同学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配合其他班委工作。现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望学校予以批准。

我的家庭不算富裕,家里的三个孩子使得家庭负担很重。从小,我就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爸妈没有固定的工作,家庭收入不多。但是我知道,知识改变命运,我始终努力学习。上大学后,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大一一学年我始终刻苦学习,一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好的收获。当我能为我的家尽一份微薄之力时,我的内心就有按捺不住的欣喜。在此,我希望校领导能够同意我的申请,在以后的道路上我一定会更加勤奋努力。

我在学习上努力进取,在校期间刻苦学习专业课知识,并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在图书馆自习,努力考取与本专业相关的一些证件。在工作上先后任学院社团社长和班长一职,热心为同学服务,并积极配合老师与辅导员的工作。所在班级团结友爱、积极向上,并带领学院社团被评为校十佳社团。由于我出生于普通农村家庭,家庭收入主要靠务农,加上父母年纪已经五旬有余,为减轻家庭的负担,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我会在今后学习和工作中更加努力,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大二一年中,我过得十分充实,在学习和社会实践方面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校学习期间我总是保持着积极进取的态度,上课专心听讲,在课余时间努力学习自己感兴趣的知识。为了全面发展个人能力,我也会参加一些兼职,这样做也能够使我更加了解社会,跟前辈学到很多知识。我会一直提升自己,尽自己的努力对学校和社会做出大的贡献。因此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恳请老师批准。

家庭收入仅靠父母在家务农,收入不高。弟弟在外读大学,家中开销很大。另外家中还有爷爷需要照顾,爷爷身体不好,家庭负担较重。我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过去的一学年里智育成绩在班级排名为第二名,德育成绩排名为第十二名,并曾获得专业三等奖学金。我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乐于助人,与同学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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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国家励志奖学金民主评议结果

12级道铁三班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民主评议总结 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徐海龙 苏景秀 黄旭轫 于龙波 张学圳

刘瑞杰

民主评议步骤:1.小组成员审核申请材料。

2.小组成员根据各自的班级成绩、家庭收入来源、家庭成员情况

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

3.对评议的结果进行排序。

民主评议小组意见:

通过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上交的材料的审核以及对他们平时生 活的观察,可以了解到:

郭磊同学是单亲家庭,父亲早逝,母亲患有严重的疾病,家庭经济拮据, 收入颇少,但他个人依然性格阳光,乐于助人,学习更是努力刻苦,同时在生 活上也是特别简朴,没有一丝的铺张浪费。

朱晓伟同学家庭经济较好,学习努力刻苦,身为国防生,积极地锻炼身体, 誓死保家卫国。

王飞天同学身为班长尽心尽力,为班级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时学习努力 刻苦,生活作风优良。

席锐同学身为班级心保员,时刻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状态,学习也是挺刻 苦的。

朱梦雨同学身为文体委员也是尽心尽责,学习优秀,生活简朴。 于龙波同学学习认真,在生活上和学习上乐于帮助同学,为人亲切。 民主评议的结果: 小组成员一致同意郭磊同学应当获得此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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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评分标准

建工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分标准

1、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一名加20分,依次按1分递减,直至零分。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一名加20分,依次按1分递减,直至零分。

3、英语、计算机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按10分、8分、5分计加分。

4、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8、5分计加分,省级先进个人加10分,校级(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5、3分计加分,校级(市级)先进个人加5分。校级荣誉加5分,系级荣誉加2分。

5、被省级媒体报道加10分,被校级(市级)媒体报道加5分。

6、达到英语六级合格水平加10分,达到四级合格水平加5分。

7、达到计算机二级合格水平加5分,三级加10分。

8、在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一篇加5分。

9、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每项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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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关于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定

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材料递交及评选 前言:很多学生,尤其是大一新生对国家奖助政策不熟悉,对奖助学金申请不了解,本文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参与资助工作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熟悉申请流程。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1、贫困生申请与认定 贫困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因此,申请贫困生是申请奖助学金的第一步。

申请:首先学生根据所在学校要求(一般在每年的暑假)下载国家《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且具有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及签章,登记有民政部门详细信息。如有父母下岗证明、家庭人员重病医院证明等也一并提交。(大一新生在录取通知书中一般已经夹带调查表)

评定:首先,学生填写所在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将调查表、申请表及证明等文件交至学生所在班级。

然后,由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依据学校分配的配额、学校关于贫困生认定的方案等组成评定小组,组员一般由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各寝室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的日常生活等多方面确定是否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对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的学生,根据所交材料,家庭情况,申请人日常生活等方面,确定贫困等级,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评定结束后,评定小组组长在认定申请表上陈述认定理由并签字。

最后,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班级人员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贫困生个人信息汇总表》,班级将学生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及学校填写认定意见。审核通过后,贫困生个人信息将录入国家贫困生信息数据库。

2、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定

申请:已经被认定为贫困生并已录入国家贫困生信息数据库的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班级。 评定: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助学金评定小组,依据学校助学金认定条件,国家助学金认定方案,申请人生活表现及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申请助学金学生名单及获得资助的等级。一般,贫困等级决定受资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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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关于评定20xx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关于评定20xx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

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xx]24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xx]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xx]16号)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控制数的通知》等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xx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2.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4.评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异,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生活俭朴;

(5)学生同一年度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评选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评,学院内公示,学校审定,全校范围内公示,报市教委审批。

二、国家助学金

1.评选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积极进取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评选额度:名额分配见附件;

3.资助标准: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xx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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