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带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技术骨干人才的“传、帮、带”引领作用,促进全矿职工交流,切实提高青年职工专业技能水平,造就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职工队伍,有力促进我矿安全平稳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师带徒活动,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师带徒活动是加速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目的是发挥技术骨干人才的“传、帮、带”作用,使需要技术的工人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三条 职工在师傅的指导下,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深入细致的开展好师带徒
活动。
第五条 师带徒对象主要为我矿新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新职工、技术岗位职工和特种岗位职工。
第二章 师徒关系的确立
第六条 师带徒活动中,各单位应根据岗位性质和师傅及徒弟的个性特点按人岗匹配的原则安排师徒组合,实行一带一的方
式,每名师傅每次只带一名徒弟。
第七条 凡确立师徒关系的,必须签订《*********师带徒协议》,师徒双方要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八条 生产类岗位师带徒协议期限至少为一年,生产辅助类岗位师带徒协议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第三章 师徒职责与义务
第九条 师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获得公司(局)以上技术能手和技术状元称号;
2、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并得到本单位职工及相应岗位职工的公认;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作风正派,在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具备带徒能力。
各单位要对师傅资质和工作经历进行严格把关,并上报劳资科审核、备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能担当师傅:
(一)在年度内有严重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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