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总结暨年度工作思路
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中,通过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管理,建立诚信档案,严格招标文件备案管理,规范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围绕加强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多家联合监管的模式,强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施监察局、计委、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多部门联合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实现招标公告信息发布率100%;中标结果100%公示管理;实行网上备案、严格招标前置条件审核,不允许超规划建设;加强治理“阴阳合同”;并把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施工期间工程造价、施工单位的管理纳入招投标管理范畴等强化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市建委 “八不准”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年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受到招标单位、施工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好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投标项目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招标总值大幅度增加。全年招标项目 项,工程造价 亿元,建筑面积 万m2,招标项目与去年相比 ,工程造价同比去年增加了 亿元,上升了 %,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为国家级重点工程。
(二) 进一步规范评标工作,招投标管理日趋规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了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延长了发布时间,吸引了更多的投标单位参与竞争,提高了投资效益。规范了评委会组建工作,保证比例合法,专业配套,政府工作人员不再
参与评标,非评委会成员不得进入评标室。开展了现场踏勘工作,已开工项目不予办理招标手续,杜绝先开工后招标现象的发生。严格执法,终止了两起无图纸招标,取消了三起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开评标会,依法维护评标结果六起。
1、推行科学、公正、合理的评标方法。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针对项目特点推行合理低价量化评分法、两阶段量化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三种评标办法,编制科学合理的评分表格,保证评标质量。
2、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实行评标前评委书面承诺、评标中独立评审签字、评标后行为测评;量化评分中要求评标专家只有采取发现问题才可扣分;对于评委人数在7人以上(含7人)的,在计算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算术平均值。对于个别专家在某项打分与其他专家偏离较大,专家组长应要求其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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