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的性别意识话语建构
作者:刘坚彭程《光明日报》( 20xx年01月10日 06版)
性别意识话语具有重要的建构功能。一方面,它建构以性别意识为对象的内容话语;另一方面,它建构以性别意识为主体的话语内容。因此,性别意识话语建构既是传播意义上的建构,又是生产意义上的建构。在文化传播领域,大众传媒的性别意识话语建构,主要体现为传播意义上的建构,同时也具备生产意义上建构的功能。尽管大众传媒并不是直接的思想和意识生产机构,但它在传播活动中的议程设置和思想信息选择,具有话题生产的性质。 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提出的北京《行动纲领》,在“妇女与媒介”一节中,多处提到媒体要“平衡描绘非陈规定型的妇女形象”。其中有关“平衡描绘”的要求,是强调大众传媒在社会性别现象的信息选择和信息配置上,应注意不同性别社会成员的相对权益关系,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和视角,完整展现社会现实生活,杜绝社会信息传播上的性别歧视。同时也强调,应坚持客观性和全面性的原则,完整反映女性各个方面的社会活动和生活状况,避免媒介关注的偏执和狭隘。从性别意识话语建构的角度看,这是一种基于传播角度选择和信息量控制的媒介话语方式,更多地带有传播意义上的性别意识话语建构性质。而描绘“非陈规定型的妇女形象”的要求,则是强调大众传媒在女性传播活动中话题设定的主导性,强调大众媒介反映先进性别文化的社会责任。这种要求下的媒介性别意识话语建构,是借助话题设置集中反映相应的社会见解,向全社会传播新的性别意识和性别文化成果,因而是一种具有意义生产性质的性别意识话语建构。
性别意识话语的传播性建构,是对现实中性别话语资源的平衡配置,这些话语资源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和不同视角,它们共同构成了性别意识内容的丰富性。但在媒介传播环节,这些话语资源的配置不当、信息传播量控制偏误,就会形成不合理的话语情境。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性别话语的失衡与失度,会导致性别意识表述的扭曲和变形,甚至会由性别话语资源选择的以偏概全变成特定性别话语的专制,从而建构出特定的性别意识话语环境。经由大众传媒的广泛传播,这种性别意识话语环境渐渐形成性别认识和性别现象理解的惯性视角,形成影响性别观念判断与评价的拟态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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