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邀请函
编号:NCZFCG-X20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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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川区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受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南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其苗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方参加。
一、 询价采购项目内容:见后页。
二、供应商资格: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三、报价截止时间:20xx年3月19日上午9点30日(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询价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
四、报送地点:南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川区南大街原工业局五楼)。
五、报价资料内容(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资质。
2、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4、供应商应对售后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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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其他要求
1、各供应商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价格为单价及总价,总价包括项目验收完毕后所需一切费用)。总价包含植物直接费、运输、检疫等一切费用
2、本次采购的所有苗木必须符合《苗木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招标人将根据用苗需求进行评定。
3、供应商在报价时所提供的苗木不得低于询价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4、按照采购要求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此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5、如超过时限或苗木达不到采购要求,则取消其资格,并将询价采购第二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6、项目应按相关验收标准、询价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7、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纳2000元履约保证金。如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遵守报价承诺或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