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运输管理所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活动总结
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潍交运管【20xx】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客运行业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和潍坊市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了本次活动的实施方案,动员运管人员、从业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了第二季度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我市道路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客运车辆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组织检查组4个,参加检查人员146人次,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51家,限期整改3起,停止违法行为2起,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生产”的原则,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管所对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客运企业逐
项进行落实。对发现不落实的客运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同时,联合企业做好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充实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和装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储备应急物资,切实提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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