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市场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钢材市场广告牌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见附件)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钢结构+镀锌铁皮面板,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4米*20米(含支撑1.5米)型广告牌1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普通户外广告牌》型广告塔1座,单价每座154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肆佰伍拾元整)税点为6%计:986.00元(大写:玖佰捌拾陆元整)。共计每座16436.00元(大写:壹万陆仟肆佰叁拾陆元整)。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计约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牌总造价16436.00元(大写:壹万陆仟肆佰叁拾陆元整)的67%;合计人民币10943元(大写:壹万零玖佰肆拾叁元整);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493元(大写:肆佰玖拾叁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 工程期限为 10天,其中加工配件6天,安装4天。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200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