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查
乌鲁木齐市安全监督站:
我单位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14日接到贵单位要求我单位在甘泉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前工程,违规监管了胜天公司施工的污水处理厂前区工程的事宜通知,我单位非常重视,于15日派专人到你单位接洽相关事宜,今特写出书面检讨,已示我方诚意和悔改之心。
本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前区工程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区内,结构类型:综合楼、职工宿舍、食堂、附属车间为框架结构,门卫室为砖混结构,综合楼为四层,局部为五层,职工宿舍为二层,食堂、附属车间、门卫室、为一层结构,总建筑面积为5341.5㎡,其中综合楼3083㎡,职工宿舍1158.5㎡,附属车间749㎡,食堂314㎡,门卫室37㎡,合同工期为:20xx年4月24日---20xx年10月30日,目前为此,综合楼、职工宿舍、食堂、附属车间、框架部分全部完工,门卫室基础部分完工。
当时由于工期紧,任务重,加之工程地处102团五家渠范围存在不明确因素,而忽视了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的情况,当时我监理方督促胜天公司办理该相关手续,胜天公司也向甲方提出尽快办理安全手续,甲方回答是在积极争取办理手续。
起重设备塔吊的安装和使用,确实什么手续都没有,只有一份报审表,我监理人员签字、盖章,督促尽快办理报审、报验,监理也下发了不能使用塔吊的监理通知单,因种种原因未能彻底制止施工方的使用,我监理公司却存在监管不利,放纵施工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文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令文件精神,也未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标(2002)219号和<安全监理标准XTT011-2003>号文件执行管理和监督。
这是一次刻骨铭心的记忆和惨痛的教训,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和影响性,痛前思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论监理那个工程过程中,必须牢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执行施工监理的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领会和贯彻有关工程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认真做好施工监管和督促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范和施工监理工作规程,全面控制现场协调,组织和执行日常监理工作,根据《施工监理工作规程》和合同制定施工管理规划及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并督促贯彻执行。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