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1、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尊敬的局领导:

20XX年12月30日,XX派出所进行了辖区行业单位年末总结,会后在XX德龙饭店集体会餐,期间我所收取了部分行业单位赞助的会餐费用18000元。几天来,我所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深刻认识到此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XX公安局考评管理制度,是一种对工作,对自己极不负责的态度,是对党组织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辜负。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XX派出所所领导班子出于让派出所全体民警与行业单位业主进距离交流,增强社会服务、加强对辖区行业单位管理、提高执法方面的监督的目的,所内会议决定并举行了一次辖区行业单位总结。会后会餐期间,部分行业单位业主认为派出所资金紧缺,为表示一年来派出所在行业单位管理中给予的扶持帮助,XX街行业单位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为我所分担此次会餐部分费用(18000元)。由于纪律意识淡薄,加之我所自身底子薄,经费紧张,所领导班子同意收取此笔会餐费用,给公安局和局领导造成恶劣影响。

我所深刻认识到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感到辜负领导对我们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今后我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学习,要坚定的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促进全所民警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请求领导给我所多加担子,使我所可以通过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局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XX所保证今后绝不再发生次类事件,也请领导和同事时刻监督。

XX

二0XX年一月十七日

2、民警个人违纪检讨书

尊敬的LY大队长,尊敬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是GG二区队的XXX。现向大家作如下检讨。

顾炎武曰:水为地险,酒为人险。酒之祸,烈与火。学生手册亦有严格规定,学生校外饮酒,当受处分。时值开学迎新,适逢同乡聚会。我怀侥幸之心理,置校规于不顾,校外饮酒,酩酊大醉,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形骸礼法,一切都忘,所思所想,唯有杜康。种种作为,破规矩,坏风纪,警钟鸣,当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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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警察不穿制服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怀着十分不安及羞愧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12月5日那天上午,我由于自身的疏忽,到大队开会却没有穿制服,对此,我十分的自责。作为一名刚上岗的交通警察,连最起码的制服到没有穿,我这样的行为,给单位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给同事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更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以及接受群众的监督。

我知道,从古至今,制服大都作为一种身份标志,承载着传达其特定内涵的作用,尤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制服更是权力的一种象征。警服、警车、警察证等作为一种身份标志也正是如此。制服等身份标志对警察行为具有监督意义。警察的权力涉及到生活的很多方面,最贴近人们生活的行政权力越有可能侵犯人们的权利,所以权力需要在阳光下运行。公众的监督被公认为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警服作为警察执法的明显标志,能有效证明其身份,所以身着警服执法的警察能为人们所有效监督。

交警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在工作方面有其特殊性。制服的穿着,有利于我们在工作当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更能随时提醒自己肩负的责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也对公安人员的着装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可我自

己没有按规定着制服上班。对此,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书面行式作出检讨,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意,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我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和水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树立好一名公安的良好形象!

特此检讨!

检讨人:

20xx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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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喝酒违纪检讨书

检 讨 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今天,我满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这次错误的忏悔之心。对因我个人行为给各位领导和同事造成的困扰,深感抱歉。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的必然后果。经过反思,我对自己的这种错误感到深深的愧疚,更重要的是感到对不起领导和大家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心!

第一,我绝对不应该喝酒到晚上一点多,更不应该在喝完酒之后在乡政府大院内乱转,严重影响了各位领导和同事的休息,在同事和群众之间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深感抱歉。唯有深刻检讨、认真反省、严于律己、谨记前车之鉴、绝不重蹈覆辙,以表内心万般悔意。这次错误根源于自身观念薄弱,未能恪守工作纪律。由于平时疏于对群众路线教育和作风建设相关文件学习,思想上对工作作风建设未能认识到位,直接导致行动上不能跟进,以至于虽然自身在日常工作中已有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而自身却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导致这次错误的出现。这与我的作风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及疏于政治学习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将认真补习相关知识,提升思想认识,恪守工作纪律,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

第二,这次错误反映出我的个人控制能力较差,客观上体现出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我将提高自身修养,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

第三,这次错误体现出我集体观念较差、全局意识较差。在日常工作中,我并未真正意识到个人行为其实是代表我单位整体形象。这次错误的后果,使我清醒的认识到,我个人的不良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集体的荣誉。在以后工作中,我必当注重提升集体意识和团队意识,将集体荣誉牢记心中,避免因个人问题损害集体荣誉的行为发生。

最后,这次错误在同事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有可能影响单位整体的纪律性。我作为以为公职人员,未能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做出表率,反而成为违反工作纪律的始作俑者,产生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对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我由衷的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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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公安民警如何正确适用检查1

公安民警如何正确适用检查权

检查是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为查明案情、发现和收集证据而进行的一项重要的调查和侦查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对治安检查作了原则性规定,但较为笼统。而关于刑事检查的规定则散见于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程序规定中,缺乏系统性,给公安机关正确行使检查权带来了难度。如把握不当,造成不当检查或将检查变为搜查,不仅使获取的证据不具证明力,严重的将构成非法搜查罪,承担刑事责任。下面就现实办案中如何正确行使检查权及不当检查引发的法律后果谈几点学习体会,供参考。

一、治安检查与刑事检查的区别

(一)检查的法条规定

1、治安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进行检查的范围和程序。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检查的对象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这里所称的“有关”,应当是直接有关。

(2)行使检查权的主体,人民警察且不得少于二人。笔者认为应当是办理案件的人民警察,而不是所有的人民警察。

(3)检查程序:①应当出示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②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4)特别规定。①对确有必要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②不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不得检查公民住所;③检查妇女的身体,不得由男性工作人员进行。

(5)值得注意的是:①由于法条对检查的目的没有明确,故对检查对象范围中“有关”的理解容易产生分岐;②人身权作为比公民住所更重要的私权,应在立法上加以特别保护,而现行法律条文缺乏对人身检查的限制性规定;③对拒绝检查的情形没有明确规定。这是制定法条时的一大忽漏。

2、刑事检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进行检查的范围、程序。 派出所用得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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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警校检讨书演讲版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学们:

我于3月5号违反警校规定参与同学寝室饮酒,对于我的错误给各位领导和同学造成的困扰深感愧疚,这是我对自己放松要求的必然后果,经过深刻的反思,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感到深深的悔恨,更对不起各位院领导对我的谆谆教诲,在此我怀着万分的愧疚做出深刻检讨。

我在寝室的饮酒行为,触犯了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及管理制度,这是我平时对校规校纪学习不到位,没有养成自觉的纪律意识,侥幸心理作祟,开学伊始没有及时从假期的思想状态转换到警校严谨、规范的生活和学习秩序中,反思当初自己的行为,悔恨的同时也认识到自己思想上存在很多问题。

一、平时学习态度不严谨,自身要求不高。在平时的警务化学习中,思想态度不端正,没有建立严格的自律意识,没有养成自觉主动的学习和训练风气,得过且过,没有意识到由于平时对自己要求不高而导致的种种问题,忘记了当初自己励志要成为一名优秀警校学员,进而成为一名出色警察的远大志向,这次错误正是我对自己放松要求导致的,同时也是现实对我敲响的一记警钟,提醒我摆正自身位置,认清平时

学习中存在的态度问题,重新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警校的各项规定。

二、纪律意识松懈,存在侥幸心理。经过一个假期,思想上还处于在家中自由散漫的状态,没有在开学时调整好自己作为一名警校学员的思想状态,这是平时对纪律学习不够深入的直接体现,纪律条令没有时刻牢记在心,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是高于地方的,也体会到了平时院领导强调纪律养成的重要性和良苦用心,我也懂得纪律意识的养成要时时用自己的行动来遵守和维护,一刻也不能放松,无论任何情况、任何理由,纪律永远是自己行为的准则,丝毫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的放松,一定会在行为上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刻苦的学习和训练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警校学员,才能成为一名出色的警察。

三、思想上对同学关系认识和处理的错误。纪律在警校是第一位的,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遵守严格的纪律,事发当日,我不但没有制止这次饮酒事件,反参与饮酒,没有摆正纪律和同学的关系,违反了禁止饮酒的警校规定,没有按照一名合格的警校学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名预备警官的身份,将警校同学之间的关系处理的庸俗了,将同学之间的感情理解狭隘了,也辜负了我身上的警服和头顶的警徽,今后我一定会同寝室的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互相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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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公务员违纪检讨书检讨书、检查书

公务员违纪检讨书检讨书、检查书

经核实,xxx一案依法经审批的案件文书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依法送达当事人的案件文书(包括《处罚决定书》和《处罚告知书》)上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人民币,但当事人实际才缴纳了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因此财务人员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记载的也是3000元人民币的罚没数额。同时,工商所财务人员通常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结算罚没票据时,要提供一份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分局财务室备案。在xxxx一案结算罚没票据时,作为承办人,我向财务人员提供了一份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务人员发现该份《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是3500元人民币,与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人民币,在数额上有出入,便提醒我进行核对。我本人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简单盲目地认为数额上有出入是因为校对失误引起的,加之法律意识淡薄,便又盲目地以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数额为标准,顺手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原本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 3500元人民币用水笔涂改为3000元人民币,导致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严重瑕疵,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

古人常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但一开始,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古人又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无补,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悔悟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执法办案的态度、严格执法办案的程序,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确保事实无误、程序无误;对同事提出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2、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有逃避的心理。一开始,就想着把很多问题推给别人,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呢,因为是“龌龊的面子”在作怪: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年书,起码也是个正宗本科学历,心理上建立了一种“本科生是不允许犯错误的”的观念,一旦犯错误就是对自己的否定,本科生这张招牌挂起来就不那么光彩了。因此,一开始,还不能接受领导的“棒喝”法门,把问题东推西推,想牵强附会到别人身上,还强装出一副“此事与己无干”的样子,对事情展开一番“与己无干”的耍赖分析!每每想起当时的嘴脸,心中甚是羞愧。工作违纪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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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检讨书

检 讨 书

尊敬的领导:您好!

经过这么多天的冷静思考,我已经对自己所犯下的过错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我怀着万分的愧疚及懊悔写下了这份检讨书,以向领导们表示我对此次事件的深恶痛绝及重新改过的决心。

整个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20xx年3月23日18:00,我们科室王文江科长带着三个朋友、任亚培和我一共六个人下班后去巧手饭店吃饭,吃饭期间我们都喝了酒,我喝了两杯白酒。21:30,大家喝完酒就各自回家了。我爱人在市医院工作,当天正是她值夜班,由于我爱人已有身孕五个月,我就打车去市医院给爱人送饭顺便看望下我爱人。22:30,我从市医院出来,在门口正等待出租车的时候,从我身旁走过来两个喝多的青年,其中一个穿红色衣服的青年指着我就骂我,操你妈的,傻比。我就问他,我着您惹您了呀,您为什么骂人呀?另一个人就说没事,我哥们喝多了。然后两人就走了。没过一分钟,两个人又领着一个穿黑衣服的青年朝我走了过来,穿黑衣服的青年走过来就说我打了他兄弟,不由分说,就打了我左边脸两拳。我挣脱了他的纠缠,向他说明了当时的情况。他们三个人就说要向我道歉,请我去歌厅喝酒。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三人,就拒绝了他们的邀请。谁 1

知他们三人连拉带拽的就把我拉到了富达购物广场后面的万紫千红歌厅,当时自己也由于喝了些酒,有些头晕,没有力气进行反抗。到了万紫千红歌厅的二楼包间,他们三人就开始点歌要酒,我期间多次要求回家,他们三人不许我走,还开始拉扯我不让走。随后,他们三人就叫上来了一位卖淫的妇女,说要玩玩。我一看这种场合,更要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了。他们看我总要走,就让我去付唱歌、喝酒和叫卖淫妇女的钱。我说我没有带那么多钱,他们便开始嘴里不干不净骂我。期间,我多次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叫人把我救走尽快离开这个歌厅,他们三人总是抢我手机,不让我打电话,就这样反复纠缠了多次,终于趁他们三人没注意时候,我打通了任亚培的电话,告诉他,我被人绑架到万紫千红歌厅了,快点救我。这时候大概就得凌晨00:00了,我又被那三个青年继续纠缠了有二十分钟左右,任亚培赶了过来。任亚培就问他们三人,为啥不让我走,你们这种行为是绑架勒索。他们三人就质问任亚培,有你啥事,就不让他走,你能怎么着,不服出来练练。我就赶紧解释,这么晚没回家了,我朋友不放心我,过来接我回家的。那三个青年其中两个人不由分说就把任亚培拽了出去。我一看这种情况,也赶紧跟了出去,拼命的拉开他们,让他们别打架。这时候穿黑衣服的那个青年,也跟了出来,他从我后面揪住了我的头发,就往我右眼上打,当时戴着近视眼镜,眼镜直接被打碎了,磕到了右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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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检讨书

工作失职检讨书

尊敬的:

公安厅演练,由于我的工作失职而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为早上给各科所队发了一条有关于设备的通告,然后很多基层所队的同事都打来电话询问有关的情况,一致于演练开始了,我的电话还是处在占线状态,导致指挥中心的指令没有及时的传达到,从而发生了应该可以避免的事故。

古人常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但一开始,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古人又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无补,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悔悟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一名指挥中心技术人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准确地掌握当时情况,确保能准确无误的接受一达的指令。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2、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一开始,就想找各种客观理由来推卸责任,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呢,因为是“龌龊的面子”在作怪:觉得自己经历了那么多,终于当上了人民警察,心理上建立了一种“人民警察是不允许犯错误的”的观念,一旦犯错误就是对自己的否定。因此,一开始,还不能接受领导的“棒喝”法门,把问题东推西推,想牵强附会到别人身上,还强装出一副“此事与己无干”的样子,对事情展开一番“与己无干”

的耍赖分析!每每想起当时的嘴脸,心中甚是羞愧。

通过这件事,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读书学习、做人、做事的态度,感悟到:

1、“一个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专注,做事也要专注。做事不专心,一定无法把事情做得圆满,无法清楚地掌握细节。学习就在做人、做事的点点滴滴中。经典绝不是在书本里,而是在做人、做事的点滴中。“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了那么多的书,假如不融会贯通,不与生活结合,就很难有喜悦,就是古人所讲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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