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推进情况的汇报
1月9日,全市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正式启动,市扶贫办作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单位,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市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在30个特困村实施“415”工程,即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整合资金1000万元,重点解决交通、饮水、住房、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五大难题。目前,市级34名领导干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别前往各自联系点开展调研办公,30个市直新农村工作队全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各县市区分别为30个特困村安排了1到2名县级联系领导,选派了1名科级以上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并按规定落实了财政配套资金。30个特困村脱贫攻坚规划已经基本完成,计划2年内共实施脱贫攻坚项目560个,总投资超过4亿元。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印发两个文件,指导规划编制和项目申报
一是印发《关于编制特困村2014-20xx年脱贫攻坚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规划编制。《通知》明确了规划编制原则、内容、程序、资金安排和时间要求。在编制原则上,强调各村规划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围绕交通、饮水、住房、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分解成具体项目,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盲目铺摊子,增负债;规划内容包
括村情分析、脱贫攻坚目标和任务、推进措施等;明确了村两委班子提出初步方案、村民代表民主议事、上报乡镇审核、县(市、区)党委、政府确认等四项程序,各村规划总投资额(不含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按两年1000万元安排,要求20xx年3月上旬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全市30个特困村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导项目申报。《通知》明确了资金额度安排、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类别要求、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及申报时间要求。经与市财政局商议,市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按照每村50万元分年度安排到项目村,20xx年专项资金将于5月底以前下达;各项目村在《2014-20xx年脱贫攻坚规划》基础上建立项目库,从项目库中筛选拟申报项目,按程序上报审批备案;资金主要用于发展优势产业、解决极贫人口生产生活困难和改善基础设施;明确提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要求,确保项目当年申报、当年实施、当年验收。今年计划在30个村实施扶贫项目42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37个,产业发展类项目 4个,社会发展项目1个(见附件3)。项目实施后,将极大地改善30个特困村的道路、饮水、住房等基础设施面貌,带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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