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乡镇财务综合检查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山县乡镇财政工
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梁政发【2008】40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和指导乡镇财政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乡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梁山县财政局《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综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梁财【2008】45号)文件要求,由艾桂秋局长带领检查组于20xx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对我县寿张集乡、大路口乡、梁山镇等7个乡镇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间的财政预算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车辆保险及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乡镇能够较好的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
经济政策,财务管理职责分明,经济活动基本合规合法,内控制度比较健全有效。
(一)对7个乡镇财政所及派出所的库存现金进行了现场盘点,
各乡镇库存现金均与账面相符,未发现账实不符、公款私存及账外资金的现象。但个别乡镇存在大量借据抵顶现金库存的情
况。 ,
(二)不合规票据支出问题每个乡镇都存在。涉及金额20xx年
257.92万元,20xx年1-9月份达95.86万元。不合格票据主要有:使用领款证明单列支一些大额的工程支出、支付劳务费、租赁车辆支
出;使用一般收款收据列支一些物品的购买支出;接受一些过期财政票据支出赞助、摊派等,支付黄灌、湖灌处的水费等。
(三)收取的社会抚养费。7个乡镇20xx年共收取社会抚养费3320.83万元,缴存县级财政专户1427.26万元,尚有1893.57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这些未专户的资金有的乡镇是使用过期的财政性票据入账,有的是通过凭证后附缴费明细单入账,还有的是用往来结算票据以村为单位汇总入账。20xx年1-9月份收取社会抚养费1572.8万元,缴存县级专户1432.5万元,黑虎庙乡尚有140.3万元未交,除大路口乡、杨营镇未收外,其他四个乡镇已全部缴存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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