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活动九组 林彦芹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向各位汇报我的履职工作情况。
一、干好本职工作是政协委员履职的基础
由于政协委员的兼职特点,我们每一位政协委员都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从事一定的工作,担负一定的责任。干好本职工作是政协委员履职最重要的内容。我作为中级法院的副院长,分管传统民事审判、审判监督(申诉、再审和抗诉案件的审理)、涉外和知识产权审判,司法技术管理。大家知道,法院的职能就是通过审判和执行等司法手段实现权利救济、公权制约和纠纷终结的目的。法官通过审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同时,依法监督制约行政权力,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和利益格局的挑战额,各种矛盾呈多发趋势,大量矛盾涌入法院,从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每年收案30000多件,给法院带来很大压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法院每一个人的首要职责。我分管的民
一庭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等,因此类纠纷直接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因此,经常有当事人上访缠诉。对于疑难复杂和当事人上访缠诉的案件,我都和庭里的同志一起,面对面地做当事人的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多当事人不管胜诉还是败诉,都接受了判决结果,实现了息诉罢访。如去年我主持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从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入手,终于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一起历时xx年、先后经过七次诉讼的离婚案得以彻底解决,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厉某与董某于19xx年x月结婚,婚后居住在分家所得的3间平房中。19xx年x月生育女孩。后因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发生矛盾,厉某于19xx年至20xx年先后5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董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并以若判决离婚就自杀要挟厉某,开发区法院经多次调解,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注重社会效果出发,均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从一审开始,厉某与其母李某、其妹等数十次到我院和开发区法院上访、缠闹,坚决要求法院判决与董某离婚。两级法院领导多次接防,做了大量的化解工作,均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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