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于20xx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是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自实施工作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逐步缓解,群众普遍反映良好,民生工程得以落实,新农合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广西西北部,全县总面积2X15平方公里,辖区1X个乡镇、14X个村民委、2个社区,全县总人口为3X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X万人。全县设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9X个,其中县级3个,乡镇卫生院1X个, “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79个。设立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1个,乡镇合管办1X个,共设置编制4X人,目前在编3X人。
二、参合筹资及医疗补偿情况
20xx年全县农业人口数275X70人(县统计局提供),扣减参加城镇医保农业户籍和常年外出务工人数14X81人,应参合数为260X89人,有260X29人已参合,参合率99.X%,参合人数比20xx年增加9X20人,参合率排在全市第一。
20xx年,筹资标准39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320元/人·年,农民个人缴费70元/人·年),应筹集新农合基金1X156.731万元。
从20xx年x月x日至10月x日止,全县参合农民有22X474人次得补偿,总医疗费用12X68.694万元,补偿基金支出6X98.566万元,受益率86.X6%,本年度基金使用率67.X2%。其中,住院补偿35X04人次,补偿基金支出6X08.297万元;门诊补偿18X117人次,补偿基金支出6X3.949万元;分娩补偿1X41人次,补偿基金支出5X.974万元;门诊特殊病种补偿50X2人次,补偿基金支出4X.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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