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20##年3月份起实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日常管理,保障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完善公司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工作报告是指工作日报、工作周报和工作月报。
工作日报是指员工每天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天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工作周报是指员工每周周五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周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工作月报是指员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周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第三条 员工工作报告应当以书面日报形式,通过QQ或E-mail发送电子文档进行报送。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 报告填报
第五条 员工在填报工作报告时,应当按照《工作日报》(附件1)、《工作周报》(附件2)、《工作月报》(附件3)的格式填写。工作报告应当语句通顺、层次分明、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工作内容要分项写,有过程,更要有工作结果。受挫没完成,必须说明原因,以及后续安排或替代方案。遇有紧急事项,应当随时报告。
第六条 员工进行工作报告时,如涉及的有关事项有附件或成果、证据材料的,应当一并附后。
第七条 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凡严重失实或凭空捏造的工作报告,一经查实视为缺报,并按缺报的二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八条 报送工作报告应当在当日18:00以前报送,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送的,报送人必须于次日9:30以前及时补报。超过时间未能报送视为缺报。缺报一次扣10元;经提醒仍未补报者,工作日报未写当天视为拒绝工作,不发当天工资。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