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的权责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 1
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