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联防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相邻区域的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根据县政府护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本着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坚持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要积极做好群众的联防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制定联防地段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二、发现森林公园周边有火警、火灾,必须及时上报。报警人必须告诉身份,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着火面积,火势大小,现场的地形,道路,水源,林地类型,有无居民住宅、爆炸物资、高压电线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
三、当发生火警、火灾,甲乙双方必须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甲方防火区发生火警,需要支援时,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就地组织人力、扑火器材及交通工具赶赴火警发生地,确保有效处置扑救火灾工作。
四、双方负责人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联防区域进行检查,督促联防区域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
五、景区24小时护林防火值班电话:
座机:
手机: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共2页),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