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树木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嘉峪关市新城镇野麻湾村三组 姓名: 承转方:甘肃省陇西县福星镇元头坪村韩家坡社26号 姓名:
1、经双方协商将三队门牌(包括前后院宅地以及宅地北面10米,南面1.5米空地)耕地 亩,树木 棵,农具 以及家中所有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有偿转让给 所有,偿价 万元(大写 ),财产以清单为准。
2、付款方式分为首付、尾付,首付20xx年户口迁入后),尾付20xx年12月30日付完)。
3、转让方办理户口迁入之前将于9亩地门牌为号房屋交给承转方入住(开始收拾房子),将耕地 亩指定给承转方 管理耕作。树木指点清楚,将所有家具、农具、电器、生活用品列出清单。交给承转方,在此期间(首付后,尾付前)双方不得更换土地、树木、家具、农具、家电以及全部所协商转让的东西。
4、首付款后转让方所有房屋、土地、树木等所有债权、债务一律由转让方 负责处理。承转方首付前的债务一律不负责任,首付款后,承转方享受国家对土地所产生的一切优惠政策。
5、转让方收到首付款后,将房屋、土地等手续交给承转方管,作为首付款的抵押物。
6、转让方收到首付款后,至20xx年底为承转方解决土地耕作,
树木管理,房屋所产生的纠纷,若出现土地、房屋、财产、树木等纠纷,转让方应积极主动出面配合处理,并负责80%以上的经济责任。
7、承转方必须于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尾款(提前更好),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产权,证件和所有投入的费用权。
8、承转方户口必须在首付款以前转入完,费用由转让方担壹万元。剩余社上所产生的费用由承转方负责处理。
9、经双方协商,20xx年转让方耕种承转方8亩地,承转方提供农具及住宿,对产生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终止,转让方将所住房屋及8亩地交于承转方耕作管理。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