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xx年度深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电力线路迁改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乙方: 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2010~20xx年度深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电力线路迁改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乙方: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
为加快推进深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保障深圳电力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根据20xx年62号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2010~20xx年度深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作合作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深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涉及的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以下简称迁改工程),包括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工作内容。乙方承诺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迁改工程规模限于按照原有电力线路的数量、现行技术标准和政府规划进行迁改,迁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迁改后的电力线路仍交由乙方使用和管理。如乙方自身规划高于政府规划的,超出部分的投资由乙方承担。
迁改工程迁改电力线路的数量以甲方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乙方不得在项目建设范围内敷设新的电力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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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责任:负责迁改工程的立项、规划用地、拆迁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报批工作;组织具备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设计方对包括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在内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协调签订迁改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协调提供迁改工程施工场地;负责造价管理,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参与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和验收工作;组织办理结算手续。
四、乙方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和经营范围,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迁改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进行管理;审核包括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在内的设计文件;组织实施迁改工程,负责迁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组织交(竣)工验收及接收管理工作。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