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 源 辅 导 班 合 作 协 议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年合作为期: 年。(可根据情况续约)
第二条、各项费用合计
1、合作面积约为:80㎡,教室两间(房屋原二层面积约为:107.5㎡,房屋租金:24000元,共12个月,折合2000元/月、教室三间,其中一间另作他用不计如合作费用)折合房租为:18240元,共12个月,折合月租金为1520元/月。
2、以合作面积计算:物业费为:80㎡*1.1元/㎡=88元/月。
3、暖气费:80㎡*21.5元/㎡=1720元, 折合143.3元/月。
4、卫生费: 80㎡*0.3元/㎡=24元/月
5、水电费:100元/月
综上甲乙双方每月费用合计:1875元/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各自承担一半,即甲方承担937.5元/月;乙方承担937.5元/月。
6、装修费用及配套费用合计:
装修费用及配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即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注此项费用在双方签订完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7、房主房租有调整时,房租应做相应调整。
第三条、收益分配
1、甲乙双方各自收取自己所带学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共同开展的课业辅导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建立账目,所得收入首先做为“思源辅导”宣传费用使用,剩余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
3、如另聘代课老师所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各得50%
4、以上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制定宣传计划,但宣传计划的实施需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