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 (地址)合伙开设服装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地址)服装店,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
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 万元。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