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熊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合伙人:吴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以下简称为乙方) 合伙人:邹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以下简称为丙方)
一、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能力,自愿合伙,建立项目股份合作制,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各合伙人为项目原始股东,以占项目总股份的比例为限,对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享受利益分红,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项目内的前期关系运作,投标前期准备工作,投标工作,中标后的施工管理,项目竣工后的预结算,项目质保期间的管理,项目尾款的收取等。
三、股份比例、资金、利润分配
1、甲方占项目总股份的33.4%,乙方占项目总股份的33.3%,丙方占项目总股份的33.3%。
2、各合伙人暂不采取先出资的方式。项目前期的启动资金由丙方负责筹集,按月息2分计算,不足一月扔按一月计算,在项目结束利润分配时支付。以实际开支金额经全体合伙人签字认可数额为筹集的启动资金。如遇特殊情况且全体合伙人认可,致使前期筹集的启动资金无法收回时,导致受损,各合伙人按比例承担责任。
3、待项目进展一段时间后,业主支付项目款时,应优先将前期筹集的启动资金偿还,即前期启动资金不再计算利息,剩余的金额作为流动资金。如仍不能维持周转时,仍按上一条款执行。
4、合伙期间筹集的款项和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为共有财产,只能用在该项目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不得挪用。此款由丙方掌管使用,每一项目完毕,按股份分配利润。
四、退伙
1、合伙人在单个项目未结束时不得擅自退伙。
2、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