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江西省宏发路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106汝桂公路汝城段
乙方(全称): 韶关宏大爆破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旭平)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工程名称:G106汝桂公路汝城段A2标段
3、工程地点:K11+980~K21+400
4、工程内容:爆破石方开路基(数量由甲方按设计图纸为依据,以实际验收方
量为准)
5、开工日期:2011.04.20
竣工日期:2012.05.30
6、 承包方式:
(1)、甲方按包工、包机械、包火工材料油料等全包给乙方,单价每立方米
11元(自然方)。全线所有整爆破段或零爆段(包括认定的和未认定的)价格一
至,不予以调整。
(2) 、工程计量由甲方按设计图纸为依据,以实际验收方量给乙方,超爆
不给予计量。
(3)、雷管、炸药等物品由甲方代购,甲方保管,乙方每天根据施工需要领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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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边桩、路基高程等施工资料,并派挖机及时为乙方及时清理爆破后的工作面,保证乙方正常有效施工。
(2)、甲方负责解决红线内的征地、青苗纠纷,保障路面畅通,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3)、甲方协助乙方在现场搬运移动设备,在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失,双方各负其责。
8、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期完成,不得误工。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一定处罚。
(2)、如果发生由乙方操作不当造成土石方塌方,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3)、爆破飞石所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时必须戴安全帽、身穿反光服,施工路段必须安放时显的爆破施工安全标志。
(5)、乙方当天领取的雷管炸药等物品未用完的,应交回甲方保管,不得买卖、转借遗失等,如有以上现象发生情况,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