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居家老人):
乙方:(居家养老部):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互助互利的原则,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当前有关养老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居家养老帮扶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和标准。 乙方的服务时间:
时间起止:从 时至 时
协议期限:协议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择、更换服务人员的权利,但请求调换的时间应提前一周告知居家养老服务部或家政公司。
2、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依约定接受服务的权利,对护理人员要以礼相待。
3、按时向家政服务人员交纳须承担服务费的义务。
4、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生活服务时,正常所需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非因服务人员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甲方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5、甲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服务人员无法服务,服务人员不承担责任,服务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不得有无辜强加服务人员服务项目的行为。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关心老人的需求,向甲方提供合适的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并保持经常联系,并保证护理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的义务。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