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 。
乙方: 。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就乙方用所属车辆抵消拖欠甲方70万元工程款一事,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有权自主使用乙方交付的车牌号为 的 型号轿车。
二、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车牌号为 的 型号轿车所有证照手续齐全,并应协助甲方在20xx年9月25日之前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将机动车过户至甲方名下。
三、由于目前乙方提供的车牌号为 的 型号轿车所有权属于第三人,乙方应保证该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车辆没有争议,并应促使第三人协助乙方将机动车过户至甲方名下,车辆过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在20xx年9月25日之前乙方将机动车过户至甲方名下后,乙方拖欠甲方工程款70万元予以抵消。
五、如乙方未在20xx年9月25日之前协助甲方办理完毕机动车过户手续,或发生其他由于乙方或第三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 - 1 -
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结清工程款70万元,并以工程款的5﹪赔付违约金。在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机动车过户手续之前甲方无偿使用该车辆。
六、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