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德锁工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辉煌鸿达(北京)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张德锁,男,身份证号码:
事由:甲方录用乙方(叉车司机张德锁,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当时入司时候没有叉车作业证,但为了自己能及时就业,当时入司时候与公司承诺3个月后会办理叉车作业证件,但不巧,乙方工作不到5天,因违规操作,导致自身从叉车跌落,手骨骨折;当时公司立即送往北京积水潭医院治疗,除支付全部治疗费用外,并从20xx年工伤后至20xx年年底,甲方一直每月支付乙方工伤费用疗养费用2000元;直至20xx年,由乙方自愿提出要求,要求甲方一次性补偿工伤费用,并从此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就20xx年 月 日,就乙方在甲方货场作业场地工伤一事,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工伤费用30000.00元(大写三万元整);
二、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乙方均无权
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和费用支付;
三、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自愿放弃就此次工伤赔偿所享有
的仲裁、诉讼、鉴定、重新鉴定等一切权利;
四、 甲乙双方均已了解了协议的法律含义,双方为完全自愿情况下
签订本协议;
五、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
2、 ;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附乙
方收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30000.00元补偿款起生效。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