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重点人员帮教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邪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政策,积极帮助邪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劳动就业、接受教育等方面问题的解决,为他们重走新生之路提供条件和机会,巩固监狱、劳教所改造教养成果,保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经过公安派出所分片责任民警、社区干部、帮教对象亲属、帮教对象“四方”共同协商,在自愿互信的原则下,特制定此帮教协议书。具体如下 :
一、责任民警应做到:
1、坚持文明、耐心教育,促进帮教对象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
2、坚持每季度上门帮教,并做好记录。
3、经常了解帮教对象的情况,及时协同社区等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二、社区帮教人员应做到: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帮教,用政策、法律、情理进行教育引导。
2、主动了解和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尽力协调、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3、及时了解和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变化和行为动态,帮其稳定情绪,安心生活。
三、帮教对象的亲属应做到:
1、坚持从精神上鼓励其奋发进取,增强其自尊、自爱、自信。
2、坚持从生活上热情关心和照顾,尽力帮助克服困难。
3、当发现其产生邪念,应及时规劝,全力制止其违法行为的产生和发展,并及时报告社区。
四、帮教对象应做到:
1、自强自立、认真工作、依法经营、勤劳致富。
2、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虚心接受帮教小组成员的教育,可以主动向帮教人员反映自己的真实想法。
4、不参与有害社会的各种帮派、团伙,积极举报他人的不法行为。
五、本方案一式五份,派出所责任民警、社区居委会、帮教对象亲属和帮教对象各一份,报市安置帮教工作站一份。
派出所责任民警(签字):
社区居委会(签字):
帮教对象亲属(签字): 帮教对象(签字):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