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投资合作协议书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
鉴于:
甲方拟对 项目和 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 ; 项目,位于 ,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 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总投资超过预计 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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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