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借用协议
资质借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资质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各自的经营优势,形成联合开拓经营,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 项目(项目名称),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借用甲方的资质,以甲方的项目部名义,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活动;甲方承认该项目部的存在,同时该项目部受甲方管理,系不具法人资格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甲方将该项目交由乙方进行操作,甲方不再另行参与,乙方必须承担因操作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如因乙方的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乙方必须做出赔偿,赔偿金额应予甲方的损失相等。
三、若该项目中标,无论该项目的盈利情况如何,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该结果;因乙方原因放弃中标的,产生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加倍赔偿甲方。
四、乙方不得借用甲方资质进行陪标活动,如借用甲方参与陪标,费用另计;如甲方隐瞒陪标的目的,导致甲方中标,乙方也必须无条件承担该结果;因乙方原因放弃中标的,产生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加倍赔偿甲方。
五、该项目业务应以乙方自行承接为主,在承接工程业务过程中,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甲方将积极参与配合;最终该项目必须以甲方的名义签署该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由乙方签订了该合同,乙方仍然必须按照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所施工工程项目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若由于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意外伤亡事故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七、甲方资质使用费为:300万以下工程按2500元收取;300万以上至1000万工程按5000元收取;1000万以上工程按10000元收取。如乙方在投标或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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