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人一: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 (以下简称乙方)
投资人三:(以下简称丙方)
以上各方合资各方(以下简称“合资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集合各方优势,长期合作,互利互惠,促进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回报股东和社会。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甲乙丙一致同意合资成立湖南广根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条 合资公司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期限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年。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合资各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合资各方的共有财产,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的投资金额具体为:
甲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合资各方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合资各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
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
权利和义务 ;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
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 余下全文